疫情防控
疫情防控
寧陽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處置聯防聯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1號令
寧防控令〔2020〕1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Ⅰ級響應的決定、泰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Ⅰ級響應措施的通告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要求,為進一步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遏制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擴散和蔓延,維護廣大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現下達命令如下:
一、依法采取強制性措施
1.一律停止各類宴請和公眾聚餐、聚會等大型群眾性聚集活動。
2.全縣所有從事旅客運輸的各類長途(班線)客車、公交車、旅游包車、定制客車等暫時停運。
3.影劇院、歌舞娛樂場所、網吧、浴室、公園、體育健身場館等非群眾日常生活必需的場所暫時全面停止營業,酒店、飯店不再接待家庭聚餐及各類大型宴會。
4.全縣各類培訓機構暫時一律停止開展線下服務。寒假期間,各中小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組織學生集體到校上課、補課或強制統一到校學習,不得以任何形式參與、組織學生參加各類輔導班。
5.嚴禁大規模操辦婚喪喜事。
6.廣大群眾應做到不信謠、不造謠、不傳謠,自覺在公共場所佩戴口罩。
7.對惡意搶購、哄抬物價等不法行為依法嚴肅處理。
二、限制來往其他地區
1.原則上除經允許的應急、特種和物資保障需要的車輛和人員外,來寧陽旅游的車輛、人員嚴格控制進入寧陽縣。
2.旅行社暫停組團,已經組團的一律取消,所有景點景區一律關閉。
3.各客運公司暫時取消班車,保障工礦企業正常運營的班車、通勤車等車輛,要固定乘車人群,嚴格執行消殺防疫制度。
4.非必須,本地群眾不要前往縣外其他地區。
三、嚴格實施衛生檢疫
1.在火車站、汽車站、高速公路出入口以及省、縣、鄉道路等所有入寧通道設立留驗站,實施強制衛生檢疫措施,對外地來寧人員開展健康申報和體溫檢測。兩周內有湖北地區旅行史、與湖北地區人員接觸史和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接觸史的,必須主動報告現場查驗人員,由現場工作組統一安置到集中醫學觀察場所進行14天醫學觀察,對其中的發熱病人必須由120專車轉送至指定醫療機構發熱門診留驗篩查。
2.旅館、酒店等住宿業暫停外地來寧人員訂單,對已預訂客房訂單的主動聯系退訂,并全額退款。對已入住的湖北地區來寧人員,由屬地政府統一安置到集中醫學觀察場所。
3.所有外地來寧人員必須主動報告屬地政府,并實行居家醫學觀察或集中醫學觀察至抵寧后14天,如有發熱等癥狀必須由120專車轉送至指定醫療機構發熱門診留驗篩查。
4.對隱瞞不報、拒不配合的,可強制執行,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四、實施嚴格消毒管理措施
1.對各類公共場所、公共交通工具、農貿市場、養老機構等人員密集場所實施嚴格消毒,必要時實施封閉管理。
2.嚴格實施醫療機構內現場控制、消毒隔離、個人防護、醫療垃圾和污水處理。
3.做好疫源地終末消毒處理。
五、全民動員群防群控
1.各行政、企事業單位要建立防控機制,積極防控,嚴格排查,發現情況及時報告屬地應急指揮機構。參加防控的人員要立即取消春節休假,迅速到崗到位,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其他人員居家待命,隨時聽候安排。
2.大力組織開展愛國衛生運動,開展城鄉環境衛生整潔行動,組織開展“除四害”活動。
3.鄉鎮(街道)、村(居)委會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全力做好疫情信息收集、報告、人員分散隔離及公共衛生措施的實施,組織群眾開展群防群控。
4.鼓勵群眾提供外地來寧人員線索。對疫情相關情況,可積極向縣12345熱線反映或撥打寧陽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處置聯防聯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值班咨詢電話:5391067,5623042。
本令自2020年1月26日起施行,違者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寧陽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處置
聯防聯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2020年1月26日